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2.依法负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以及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3.依法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特殊管理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抽验工作。
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的稽查制度,查处违法行为。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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