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是自治区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始建于1975年,已有34年历史。遵循妇幼卫生公益性质的办院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现已发展成为集群体保健业务指导、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及临床医疗、个体特色保健服务为重点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以妇科、产科、儿科和儿童早期发展教育为龙头科室,开展临床服务。拥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电解质分析仪、听力筛查仪、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小儿呼吸机、多功能呼吸机、时间分辨仪、荧光免疫分析仪、液基细胞分析系统、聚焦超声仪、阴 道镜等大型设备50余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水平,保障全区儿童的身心健康,2004年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被自治区卫生厅确定为宁夏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是防止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造成儿童智力障碍的有效方法,对提高人口素质具有积极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一直秉承“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服务宗旨,为建设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及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而努力奋斗!